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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#
发表于 2008-4-3 11:14
| 只看该作者
以下是引用benben88在2005-5-4 23:26:35的发言: 4 i' V" w+ z" l" h0 j8 ~8 c3 O
楼上的不要误导,你可以在香港呆七天,不用去深圳的!然后直接回新加坡
7 w1 N C: S" J5 x好吧,让我们看看香港政府是怎么说的。你去过香港旅游吗?如果你没有去深圳可能会有点麻烦。当然,你硬在机场闯关回来也是可以的(毕竟是中国人吗,警察最后可能还是放你过的)。 3 T! E5 a9 L, [0 r$ h
根据规定所说,最好是取第二条,过境,而不是旅游。如果你在入境的时候说你是来旅游的,他们可能不让你入境。而你如果说你是去深圳的,会立即给你十四天的逗留期(护照上盖的章如此)
! e. _& Q/ v7 S. Y6 N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( 中 国 ) 护 照 持 有 人
4 v( h, G# Z" C4 U/ n. k' j+ q2.居 住 于 海 外 的 中 国 护 照 持 有 人 , 如 欲 来 港 旅 游 、 工 作 、 培 训 、 就 读 或 居 留 , 均 须 向 就 近 的 中 国 驻 外 国 使 领 馆 申 请 有 关 的 进 入 许 可 。 申 请 人 亦 可 把 填 妥 的 申 请 表 格 [ 表 格 ID(C)936 款 - 中 文 版 或 ID(E) 936 款 - 英 文 版 ] 连 同 所 需 的 文 件 直 接 邮 寄 予 香 港 入 境 事 务 处 或 透 过 在 香 港 的 保 证 人 递 交 本 处 。 9 ?7 _3 D" y& A6 D2 g$ B
3.以 邮 寄 方 式 递 交 的 申 请 应 寄 往 下 列 地 址 : 4 R+ C( L K5 e3 x5 A
过 境 或 旅 游 申 请 : ; C( Q* m- f+ s) ?
香 港 湾 仔 告 士 打 道 7 号入 境 事 务 大 楼 24 楼入 境 事 务 处就 业 及 旅 游 签 证 组
2 l& J6 k$ Q8 Q& Q$ ]: d2 U其 他 的 入 境 申 请 :
5 s# Q& N6 |- T香 港 湾 仔 告 士 打 道 7 号入 境 事 务 大 楼 2 楼入 境 事 务 处 收 发 小 组
+ R' G5 u7 N# D5 P3A.为 缩 短 处 理 时 间 , 过 境 / 旅 游 进 入 许 可 申 请 表 格 及 证 明 文 件 可 第 一 时 间 传 真 至 (852) 2824 1133 。 签 署 妥 当 的 申 请 表 格 正 本 及 所 需 照 片 应 随 即 以 空 邮 寄 交 入 境 处 。 入 境 处 在 收 到 申 请 表 格 正 本 , 并 审 核 妥 当 后 才 会 发 出 获 批 准 的 进 入 许 可 。
3 ~2 V; J6 _8 q' f; y4 z' _4 A" W/ |
过 境. k* @( x0 ]& N
4.持 中 国 护 照 经 香 港 前 往 其 他 国 家 或 地 区 的 过 境 旅 客 如 能 符 合 一 般 的 入 境 规 定 , 包 括 持 有 前 往 目 的 地 的 有 效 入 境 证 件 及 已 经 确 认 前 往 海 外 的 续 程 车 / 船 / 机 票 , 可 于 每 次 入 境 时 获 准 在 港 逗 留 7 天 而 毋 需 事 先 领 有 进 入 许 可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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